六旬保洁员死在超市楼道续:事发前曾向超市求情

2014年05月15日11:31  三湘都市报 收藏本文

  六旬保洁员死在超市楼道间》后续

  出事前,老人曾到超市求情

  律师:超市无权罚款

 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潘显璇

  本报5月14日讯  因“偷拿”了超市一袋9元的面条,在长沙精彩生活超市当保洁员的六旬老人王桃英遭开除,昨天被发现死在超市楼道间(详见本报5月8日A12版、5月13日A07版)。

  今天上午,王桃英的同事告诉记者,在王桃英出事前就有过保洁员因盗窃被重罚的事件。

  被拦住,她特意借了10元

  说起王桃英的事,她的同事都感慨万千,“被超市防损部工作人员拦住后,没带钱的王桃英还特意向人借了10元钱。”

  精彩生活超市防损部工作人员刘红亮表示,“我们将王桃英带到办公室询问,她承认自己一时糊涂偷东西。”

  对此,王桃英的儿子崔启明称,家里吃的、穿的、用的都不缺,“所有东西都是我们子女买齐,她多年来在家没花过一分钱。”

  “内盗”被重罚已不是第一次

  长沙奥运保洁公司主管苏芙蓉说,事发当天,她就告知王桃英不用再来上班了,王桃英随后上交了工作服。

  王家人称,5月4日离家前,王桃英在家给保洁公司的主管苏芙蓉打了电话,恳请公司少罚点款。王桃英的同事也证实,当天下午,王桃英来到超市求情,之后便失踪了。

  对于罚款的规定,不少保洁员都认为不合理,“之前就有保洁员在超市盗窃了一个小东西被重罚了1000元。”

  针对罚款的问题,苏芙蓉承认,“当时处罚结果还没出来,但按照相关规定是要扣除两个月工资。”不过,保洁公司的易经理却解释,“没打算扣王桃英的工资,她所有的工资会马上全部结算给家属,而之前有员工因盗窃被扣1000元,这笔钱是交给超市了的。”

  律师说法

  超市“偷一罚十”实为无效措施

  湖南普特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认为,在一些超市、商店都能看到“偷一罚十”的警示,实际上这是无效的,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,即使存在盗窃行为,超市、商店或保洁公司也无权对行窃者进行罚款。

  ■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  潘显璇

(编辑:SN09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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